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科技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大力推进自治州科技进步和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工作水平,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昌吉步伐,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面向优势资源转换加强科技创新的意见》,围绕自治州党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昌吉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州、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州战略,贯彻科技进步和创新服务于自治州优势资源转换、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为核心任务,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为保障,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优化决策、支撑产业、先行导向、强化基础的作用,全面推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州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攻克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在区内外以及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把自治州建设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类人才聚集创业的基地,为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昌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与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2.5%,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左右,科技综合实力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
--培育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2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民营科技企业达100家,技工贸总收入达到80亿元;建成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0个,发展一批自治区、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中介机构;全州取得科技成果数达220项,万人拥有专利数量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畜禽良种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部分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同时培育一批达到有机食品标准的农产品。
--打造数字昌吉,加快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较发达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体系。
--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教育、城建、公交、资源、医疗、环保、人口与健康、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和减灾防灾等重大社会科技问题,让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实施技术创新,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兴工。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着力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重点围绕自治州煤电煤化工、石油石化下游产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高新技术及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优势第三产业等六大优势产业,加强技术引进、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形成支柱产业科技化、科技产业支柱化的发展格局。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以优势产业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和联合开发为突破口,争创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名优”品牌。按照“科技创新、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的要求,规划和建设自治州八大工业园区,吸引更多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入驻园区,使园区成为科技研发的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器和科技型企业家成长的摇篮。用现代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通过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和新项目的实施,节能降耗,节本增效,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分批实施”的原则,重点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培育和发展相关的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集群的逐步形成,在一些领域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积极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中小企业创新和火炬计划项目,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步伐,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二次创业,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基地,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要着力提高集成创新的能力,使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要把引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自主创新的主要方面和实现技术跨越的有效途径;要在优势资源转换等关键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原始创新,取得更多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及自主知识产权。
(五)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保障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科技事业发展。积极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试验室,与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申请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取得科技成果后,可以申报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经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减免税款应当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扩大再生产。
(六)加快制造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贯彻抓应用、创环境、促发展、见效益的方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自治州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将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制造技术相结合,带动产品设计方法和制造工艺的创新,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改造传统制造业,提升现代制造业水平。推行企业资源计划(ERP)为目标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围绕石油化工、冶金、建材、机电以及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从信息化单元技术推广、现代集成技术应用、网络环境下的企业数字化工程等三个层面开展示范工作,使自治区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5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