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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8-4-14 17:29:22
 

                                                昌州政发[2007]79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昌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自治州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势资源转换,顺应乌昌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按照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昌吉州科技发展实际,现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科技事业和科技工作的现状

    ——科技兴昌成效显著。全州八县市已全部进入自治区科教兴新先进县市行列,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米泉市、玛纳斯县和吉木萨尔县六县市创建为全国科技进步县市,昌吉市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称号,阜康市被列入可持续发展市,吉木萨尔县获全国科普工作示范县,玛纳斯县被列为全国科技工作试点县。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现全州已建成国家和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17,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国家瓜类技术研究中心1,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国家和区级高新技术企业9,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1亿元;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74,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5亿元;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代表的自治州科技中介机构已发展到5,并在科技政策、技术市场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健全了州、县()、乡()、村四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牧民行业协会建设,开通了幸福农家168热线,启动了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全州有78个乡镇建立了科技信息中心,“西部庭州”、“昌吉兴农网”、“昌吉科技网”、“西部奶业信息网”等为农服务信息平台作用突显。

    ——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全州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196,其中高级职称4546,中级职称17921,初级职称21729,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结构比例为10.3:40.5:49.5;州级拨尖人才50,自治区优秀专家3人。

    ——组织实施了一大批科技计划项目,有力促进了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以来,我州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为核心任务,围绕建立支柱产业,重点抓了一批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为壮大自治州支柱产业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十五”以来,自治州共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146,其中国家级54,自治区级236,自治州级251,县级605,共投入科技拨款8522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经费4196.5万元,州、县市共科技拨款4325.5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培育了一批科技型企业,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产生了较大经济效益。“十五”期间,全州有31家企业被列为自治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4家企业被列为自治区科技成果基地。农田节水灌溉技术、保护地耕作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棉花高密度栽培技术、奶牛高效综合养殖技术等一大批重大实用技术在昌吉州得到推广与应用。

    ——全社会对科技的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全州已初步形成包括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企事业自筹、民间集资多元科技投入格局。

2005年州本级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176万元,安排引进开发生物新品种风险保证资金60万元,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30万元,科技进步奖奖励经费40万元,自治州财政的科技投入共计为306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0.68%

    ——科技成果大量涌现。“十五”期间,全州已登记的州级科技成果195,122项获自治州科技进步奖,其中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成果16,据对可统计经济效益的99项统计,共实现产值54.76亿元,实现利税8.09亿元。

    ——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公益业科研机构为全社会提供服务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科技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趋强化,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面向经济、面向社会服务的动力与能力明显增强。州、县、乡、村四级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并日益社会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从试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批科技精英走农村,到企业,进社区,广泛开展技术引进、试验、推广和人员培训及科技普及工作,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了全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正按照产学研、农工商、科工贸一体化的要求健康发展。

    ——科技合作与交流广泛展开。一是三届“科洽会”的成功举办,使自治州与中科院系统建立了稳定、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机制,同时“科洽会”的科技成果聚集、交易、扩散功能的充分发挥,使自治州科技区域间的合作进一步扩展,增强了自治州区域创新能力。二是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加强了闽昌合作,一批跨地区的科技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自治州的科技能力。三是积极落实乌昌科技合作协议,联合举办科技培训、召开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密切了乌昌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十五”以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200212月自治州第二次科技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了《昌吉州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昌吉州科技进步奖奖励暂行办法》、《昌吉州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并将每年的八月定为自治州科技科技活动月,为全面实施科教兴昌战略提供了保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蔚然成风,科技的宣传培训和科技法制教育更加活跃,社会及企业对科技的需求日益旺盛,各族干部群众的科学素养逐步提高,关心、支持、参与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普遍高涨。

    自治州科技事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而且部分优势领域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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