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科字〔2005〕08号 签发:樊国斌
各县市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科技部关于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活动的部署,根据自治区科技厅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州县市科技工作,确保县市科技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效推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州科技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州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县市实际,制定本县市科技工作年方案,促进县市科技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自治州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工作方案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自治州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年) 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科技部《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全我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自治州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科教兴昌战略和实现科技富民强县(市)为指导,以提高科技进步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工作整体水平和科技管理部门综合素质,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 自治州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的工作原则是: 1、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加强对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科技工作试点县市、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县市和自治区科技工作试点县市的指导与支持,使之在县市科技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自治区科技进步示范和科技进步先进县市活动,从而提高全州各县市科技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科技兴县市的贡献。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科技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切实解决和克服各地科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入手,确定相应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因地制定地进行分类指导。形成自治州党委政府到县(市)党委政府、自治州科技部门到县(市)科技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县市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加强对东三县科技工作的扶持。 3、计划引导,项目带动。把县市科技工作作为全州科技工作的重点,把科技兴县(市)工作作为强化科技兴昌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积极指导和支持县市申报并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根据科技需求和科技工作实际,逐步调整自治州科技计划,做好州县(市)科技计划衔接,加大科技计划向县市的倾斜力度。在加强科技特派员和生物新品种引进科技专项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科技兴昌计划专项。自治州年度科技计划中重点扶持县市支柱产业科技需求项目、科技富民工程项目、民营中小企业产学研项目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增强对县市科技工作和区域科技产业化的引导和支持。 4、强化基础,创新管理。加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优化科技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科技管理综合素质,促进县市科技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深入地实行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建立并完善县(市)科技工作考核机制,在强化科技工作管理基础的同时,不断创优科技工作环境,把全面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同着力推动县市科技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开创县市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