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特办、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自治州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创办利益共同体,州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编制2006年科技特派员项目计划,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的主体必须是已被各县市正式聘用的科技特派员。 2、科技特派员项目重点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对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或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农产品加工、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明显作用,能够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牧民科技水平和致富能力,技术路线成熟可行,市场前景好,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在当地起到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 3、对创办经济实体的项目或与派驻点种植大户、专业大户、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已获得自治区、州科特办立项支持,项目未验收的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不再给予项目资助。对实施期限比较长、进展比较好,确需结转的项目由科技特派员提出申请,县市科特办同意后报州科特办研究确定。 5、所选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在昌吉科技网站下载)《自治州科技特派员创业启动技术引进项目申请书》,由县市科特办初审、筛选、签署审查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送州科特办,每个县市推荐5-6项。 6、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 联系人:雒晓琴 张建华 联系电话:2381061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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