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党委、政府,州直有关科教兴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新党组通字[1999]27号《关于实行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的委托,由州委组织部1牵头,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于2007年元月23—24日组织了对我州七县市2005—2006年度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全面考核。依据“关于开展自治区2005—2006年度(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新组电明字[2007]21号)的文件要求,自治区将组成考核组对我州2005—2006年度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抽查,为了做好迎接自治区考核检查组对我州部分县市2005—2006年度实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考核检查组人员组成
自治区2005—2006年度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人事厅联合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检查组:
组 长:段生荣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科技兴新办主任)
成 员:木合甫力·艾山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二处副处长)
艾尼瓦尔·吐尔逊 (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副主任)
潘 新 (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项目管理处处长)
韩 冰(女) (自治区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余雪飞 (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科员)
记者1名 (新疆科技报社)
二、日程安排
2007年3月30日——4月2日
3月30日上午自治州陪同人员赴吉木萨尔县,下午会同吉木萨尔县有关领导赴准东煤电煤化工基地迎接自治区检查组。
3月31日上午在吉木萨尔县检查。
3月31日下午赴昌吉州
4月1日上午实地查看2—3个点
4月1日下午在昌吉州听取昌吉州考核组汇报,州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科技局、科协、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一名主要领导参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晚上住呼图壁。
4月2日上午在呼图壁县检查。
4月2日下午在玛纳斯县检查。
三、检查内容
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新党组通字[1999]27号)文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自治区考核检查组赴昌吉州进行检查,并实地抽查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
(一)自治州召开汇报会
会议议程:会议由分管科技的州领导主持
1、分管州领导介绍自治区考核检查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
2、由分管州领导向考核检查组汇报自治州考核情况(不超过40分钟,提供文字材料);
3、自治区考核检查组成员进一步了解情况;
4、自治区考核检查组成员进行小结。
(二)县市召开汇报会
会议议程:分管州领导主持会议
1、分管州领导介绍自治区考核检查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
2、县市主要领导汇报2005—2006年度实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情况,重点汇报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不超过40分钟,提供文字材料),同时考核检查组检查档案材料、质疑。汇报会要求科教兴县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会。
(三)县市召开座谈会
参会人员由科技兴县市领导小组成员、乡镇代表及科教系统的知识分子等组成,人数25-35人,县市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回避。座谈会时间不超过40分钟。
(四)自治区考核检查组组长对县市考核工作进行小结
五、注意事项
1、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党委、政府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拟申报的重大兴新项目选择查看点,做好汇报会和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2、州直有关科教兴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会的领导要做好与本单位相关考核内容的准备工作;
3、州宣传部安排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自治州陪同人员名单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 责任制考核检查 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教兴昌领导小组 2007年3月20日
自治州陪同人员
李铁明 自治州党委常委
黄志忠 自治州副州长
靳 涛 自治州州长助理
张晓文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樊国斌 昌吉州科技局局长
葛伟娟 昌吉州兴州办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