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营科技企业,各技术贸易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为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技术贸易单位更好地学习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办将于2008年7月15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法及应用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7月15日 上午10:00
培训地点:科技厅干部培训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
2.现场讲解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操作实务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各民营科技企业和技术贸易单位从事科技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2.请参加培训人员事先准备有关应用问题,以便于培训期间进行互动交流。
3.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备笔和记录本。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2008年7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我办;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 伟 王世珍 张晶
电 话 :0991-3680751 3680701
传 真 :0991-3675284 3823762
2008年7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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