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科字〔2007〕11号 签发:樊国斌
各县市科技局、州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7自治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将认真贯彻州党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州党委提出的发挥六大优势,实现八个新突破,做好十项重点工作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实施科技富民工程为重点,采取政策引导和州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新技术、试制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进步,为实现自治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做好200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项要求
1、所选项目必须符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和对科学技术提出的任务要求。
2、所选项目必须是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效益的项目。
3、东西部科技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的重大项目。
4、所选项目技术先进成熟,适应性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5、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有利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动科技富民工程实施的项目。
6、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恢复重建,环境保护的项目。
二、重点领域
1、新产品开发领域: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
2、农业现代技术领域: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共性实用技术。
3、节水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农业节水共性技术,提高水利资源有效利用技术。
4、科技成果推广环境建设:重点支持推广示范中心和基地等推广体系建设。
5、信息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和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6、能源技术领域:提高先进技术推广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新技术。
7、环保领域:重点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科技局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市、本部门、本行业基层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昌吉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请书》,企业和个人申报时要求提供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真实的评价材料。
2、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一式三份统一报州科技局综合科。申请书可在新疆昌吉州科技网站下载,网址:www.xjcjkj.gov.cn,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科研攻关开发,推广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知识积累,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5、请各县市、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按要求于2007年3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书和相关材料报州科技局综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军、马淑琴
联系电话:2345564
联系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0号州政府综合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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