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文件
昌州科字〔2007〕47号 签发:樊国斌
关于申报2007年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自2001年8月设立以来,全州已有66个单位186名科技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得到州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和补助。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引进、示范、推广农作物、畜禽、林木、食用菌、水产新品种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做好2007年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品种奖的项目,必须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材料)风险保证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2、申报新品种奖的项目,必须是自治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审核后同意引进,通过试验、示范,大面积推广,已取得较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在技术上有所创新,对推进产业发展或促进新兴产业形成作用明显,并且在示范推广过程中由州科技局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后形成《现场考察意见》的项目。 3、新品种引进奖采取项目组自荐,单位申报,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州直单位、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后,州科技局审核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评审,州领导审批,《昌吉日报》公示,州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基本程序,完成奖励工作。 4、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昌吉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申报书》一式十七份,同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一式十五份)。 (1)所完成项目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2)品种审定或认定证书复印件(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葵、牧草); (3)《专家现场考察意见》; (4)县以上农业、畜牧、林业局出具的示范推广情况证明; (5)县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经济效益证明; (6)品种品质测定结果(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报告); (7)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生态效益证明(林业、花卉等以生态效益为主的项目); (8)其它有关材料。如:绿色食品证书等。 5、申报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的项目完成人员要按照贡献大小排列完成人员顺序,每个项目的完成人员不超过11人,超过11人可申报集体奖,集体奖每项完成人员不超过20人。 6、申报者要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要求用A4纸,四号字打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材料齐全。 7、各县市科技局和州有关部门要对报奖材料初审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自治州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二、申报时间2007年11月5日——30日为本年度自治州引进培育生物新品种奖的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雒晓琴 电 话:2381061
昌吉州科技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申报 引进生物新品种奖 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2007年11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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