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昌吉农业园区产业发展局:
为了全面总结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的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自治区决定表彰近两年涌现出的十佳和优秀科技特派员,并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受自治区表彰的先进典型
自治区将表彰2007~2008年度“十佳”科技特派员、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名额分配和推荐办法
个人科技特派员先进的推荐比例控制在本地科技特派员总数的3%以内。各县市按照在册科技特派员总数的3%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十佳”科技特派员从优秀科技特派员中产生,不超过在册科技特派员总数的1%。先进集体各地州推荐2个以内。
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即先由县市科技局推荐,地州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科技局)审核,综合平衡后,以文件的形式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综合评审,根据地州推荐意见、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典型事迹材料,确定受表彰的人选。
2.推荐条件
所推荐的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技特派员事业,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情系“三农”,为农牧民服务的意识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2)在投资创办企业、协会或以资金、技术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农民、专业协会、种养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业成效显著;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制订和落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措施,积极引进推广适应当地实际的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建立示范基地,发展特色产业,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技服务、科普宣传、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成效显著。
3.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科技特派员的自身表现和工作业绩。
(2)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真正把自身表现好、奉献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特派员及先进集体推荐上来。
(4)要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先进典型的事迹要能反映典型的突出特点,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
(5)请各地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报兴州办。推荐报告包括:各县市科技局、园区产业发展局的推荐报告。优秀科技特派员、“十佳”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二份,典型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能反映先进典型工作特点的工作照5张(电子版),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做好2007年以来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各县市科技局、园区产业发展局对2007—2008年两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请于11月20日前报兴州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做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各县市、园区产业发展局分别对本地2007—2008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情况概括成500字左右的材料,并选择典型事例的工作照片每个县市10张(电子版),同时报有关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上述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兴州办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四、做好有关的统计工作
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统计,是反映当地工作的重要指标,请各县市、园区产业发展局认真、如实统计、汇总,请于11月20日前将统计表(表1—表5)电子版报兴州办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强 南田地
E-mail:ncc3822204@126.com。
联系电话:0991-3692094,3822204,3828889(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邮编:830011)。
昌吉州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伟娟 康玉明
E-mail:kjxbz@126.com
联系电话:2359720 2999952
附件:
1、优秀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十佳”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Html/xzzq/125035251.htm
4、2008年科技特派员统计表(表1—表5)
/Html/xzzq/124833824.htm
(附表均可在新疆科技特派员网站、昌吉科技网通知栏内下载)
昌吉州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