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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
科教兴昌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昌科兴办字[2008]07号
各县(市)科技局:
1996年以来,自治区开展的创建“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工作得到了县(市)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加强农村科技进步环境的营造,加大科技投入及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快乡镇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年初,自治区开展了2006-2007年度新一轮科技进步先进乡镇创建工作,并对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实地验收。经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审批,自治州榆树沟镇等13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称号。根据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为表彰先进,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决定,对荣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先进乡镇称号的以下13个乡(镇)每个乡(镇)奖励5000元,以资鼓励。
1.昌吉市榆树沟镇 2.呼图壁县大丰镇 3.玛纳斯县凉州户镇 4.呼图壁县园户村镇 5.阜康市城关镇
6.玛纳斯县兰州湾镇 7.吉木萨尔县二工乡 8. 昌吉市三工镇 9.木垒县东城镇 10.昌吉市六工镇
11.阜康市九运街镇 12.奇台县吉布库镇 13.玛纳斯县包家店镇
希望受到奖励的先进乡镇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科技兴乡镇工作中做出表率,为科技兴州强化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